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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商角度看待保险的优势

私人银行家
[warning]“法商+保险”的模式已经逐渐成为保险业发展的方向,那么如何从法商角度看待保险的优势呢?[/warning]

保值增值

对于继承来说,所有的财产将被损耗,不是增值的。但是对保险来说,如果富豪生前作为投保人投保,保险的资产肯定是增值的,不会损耗。

防止挥霍、专款专用

对于父母离世,突然继承巨额财富的年轻人,保险不仅能防止财富流逝,避免“败家子”局面,又能保障他的基本生活。 如购买大额寿险,可以分批次给付费用给子女,在以后几十年之内,每一年给付多少;以及通过特殊的基金设置,如教育基金,如生存基金等控制资金用途,由保险公司分期、分批给付受益金,保证财富长期安全。在以死亡为条件的寿险,夫以妻的死亡为条件,孩子为受益人,只要妻子不同意,夫是不能随便变更受益人的。

防止子女婚变带来的财产流失

婚后父母给子女现金,卡内财产的不断进出,可能导致混同,转为共同财产。但如果买了保险,指定受益人为个人,则不会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同时也可以变更受益人,便于控制婚变导致家庭财产的流失。 如在一个普通的继承关系中,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一般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但如果购买了一份保险,指定子女一方为受益人,这个钱即便子女取出来,也是子女个人财产。

保单贷款

给予子女资金融通提供便利,如父母给自己投了一份大额寿险,以自己的身故作为条件,子女为受益人,子女可以利用该财产进行抵押,以持有的保单申请保单贷款,按照保单当时的的现金价值按照一定比例把对应的资金贷款出来进行周转和使用。

防止家庭财产和企业财产混同,导致连带责任

特别是对个体工商户、无限责任的合伙企业,一旦涉诉,可能导致家庭财产用于偿债。 如甲乙做生意,乙欠甲10万还不上,因为丙还欠乙12万货款没给。这时甲可以越过乙,直接起诉丙,讨还债务。但合同法73条规定,人寿保险在代位求偿上可以豁免。就是说如果你欠甲10万还不上,但你在保险公司(丙)买了保险,每年返还10万。甲不能向保险公司讨要这10万。如果一个老板银行里存40万,和保险公司里买40万有什么不同呢?放在银行里如果需要用钱,40万会毫不犹豫的拿出来;如果放在保单里,一般不会把保单退了拿出来,顶多进行只要贷款。这体现了保单的流动性。

合理避税

保险在所有国家基本上是免税的。只有保险赔偿才免纳,因为当事人付出了身体的代价,保险的职能之一是经济补偿,只有在保险发挥经济补偿职能的前提喜爱才免个税,反之则有待商榷。 目前,遗产税离我们越来越近,我们需要关注《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的要点,那谁范围基于全球,遗产税的遗产包括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全部财产和死亡前五年内发生的赠与财产。被继承人投保人寿保险所取得的保险金不计入应征税遗产总额。遗产税要先交税,拿到完税凭证后才能办理财产转移登记手续。并非所有保险都可以避税,其实,在所有的保险产品中,只有传统保障型寿险产品才有较好的避债避税效果。财产保险和健康保险采用的是损失补偿机制,与遗产税关系不大;其他投资理财型寿险产品,如投资连接险、万能险、分红险等,因其具有很强的投资特性,和生存保障关联不大,在发生债务纠纷时,它们有可能会作为资产被查封或者冻结,因此可能达不到避税的目的。

财富传承简单便捷

保险单取出现金流很快一般最多2个月。继承的时间非常长,从前面的公正遗嘱到后面死亡,到举办葬礼,再到办继承权公正,再办过户,前后至少要折腾半年。但保险公司理赔很快,这个人死了,你拿一个身份证,拿一个死亡证明就可以到保险公司领钱。

保密性强,定纷止争

有高度隐私功效,不会导致秘密被公开,可以约定多个受益人及各自的收益比例。避免私生子等分割遗产引发的纠纷。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公证处要把所有的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叫到同一现场。如果还有私生子,这一关肯定过不去。那对保险公司来讲最大的好处是什么?保密性强。保险公司让受益人领钱的时候,不会把他们家族里面所有人都叫到现场。所以如果高端客户要想特别照顾家庭当中某个人的时候,他只能用人寿保险。

父债子不还

虽然《继承法》规定要父债子还,但保险例外。但需要注意,只有指定受益人,该保险金才不属于遗产。未指定受益人的,被保险人死亡后,其人身保险金应作为遗产处理,可以用来清偿债务或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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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2 12:31:33 转发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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