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enjia.com[warning]信托在历经几百年的历史筛选后,逐步成为当今各国财富管理和风险管理的共同制度选择,在各国金融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warning]
信托:受人之托,代人理财
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信托投资公司)的信任,将其合法拥有的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的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罚的行为。概括的说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
信托不仅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信托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一般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信托业务是由委托人依照契约或遗瞩的规定,为自己或第三者(即受益人)的利益,将财产上的权利转给受托人(自然人或法人),受托人按规定条件和范围,占有、管理、使用信托财产,并处理其收益。
改革开放带来的信托
信托业在中国,最早可追溯到20世纪初。当代信托行业最早伴随改革开放萌生,对于弥补我国传统单一的银行信用的不足,利用社会闲置资金,引进外资,拓展投资渠道,为我国经济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社会财富的巨大增长,产权制度的多元化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加快,委托他人管理和处分自己的财产势在必行,信托“一法两规”的颁布将为信托业的健康发展奠定法制基础,据初步统计,2002年至2003年一季度市场已经推出了四十几个信托产品,吸收信托资金逾70亿元。同时,证券市场基金作为一种标准化和典型的信托产品已经为人们日常生活所熟悉。
中国信托业:在混沌中诞生,在清理整顿中发展
虽然中国信托业目前发展很不错,但是中国信托业是在混沌中诞生、在不断清理整顿中发展起来的。在中国,信托业务因为其灵活性而具有极大弹性和普遍性,在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的环境下,信托公司是唯一能够综合利用金融市场、连通产业和金融市场的机构,从基础设施、大型工程建设投融资到企业的兼并重组、改制顾问到租赁、担保,信托公司能够供全程式的金融服务。几乎涵盖了储蓄、证券经纪、保险以外的其他金融、投行业务。但也正因为其业务范围广,导致了信托业市场定位有问题,信托投资公司什么都做,成为"金融百货公司",最终导致"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信托投资公司违规现象严重,这些违规主要有两个方面:一个是超范围的违规经营,比如说高息揽储与银行争夺存款、非法集资等。信托公司曾一度成为金融欺诈的代名词,是被公认的"坏孩子"。
“坏孩子”:我国信托业尚未形成良好的受托文化
信托业在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也历经曲折,先后进行了六次大的清理整顿和规范,行业的市场定位和业务模式也一直在艰难探索。出现这一情况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信托业一直没有培育形成良好的受托文化,信托本源制度优势未能得到有效发挥,导致行业一直在夹缝中生长发展。要解决信托业的这一问题,促进我国信托业长期健康发展,必须大力培育体现中国特色的良好受托文化,引导信托公司正确发挥制度优势,结合我国经济发展特点和实际需要,塑造信托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文化“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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