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lenjia.com[warning]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或叫大耳窿、地下钱庄。这些现今称为“放数”的放债人,向“高利贷”借钱,一般毋须抵押,甚至毋须立下字据。它产生于原始社会末期,在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它是信用的基本形式。也就是说,在资本主义社会出现之前,在现代银行制度建立之前,民间放贷都是利息很高的。自2015年9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后,高利贷的标准不再以是否超过年利率24%为标准,而以是否超过36%为标准,也就是说年利率不超过36%的都不属于高利贷。[/warning]
计算方法:复利法
高利贷利息计算方法是利滚利,即复利法。
复利计算利息,公式为:F=P×(1+i)^N(次方)
如:如果借15000元高利贷,约定利息是6分,也就是月利率为6%,那么一年需要还多少钱?
一年本利和=15000×(1+6%)^12= 30182.95元。
形成:银行贷款条件苛刻,民间借贷发展
高利贷得以形成气候,与我国特殊的金融体制有关,在这种金融体制下,各方力量互相合作,形成了一个地下产业链。
银行业在我国是垄断行业,虽然也有一些民营银行和外资银行,但那只是一种“有益的补充”,无关宏旨。国有银行贷款的主要对象是大型的国企和民企,中小企业能分到的份额很少。
截至2014年,中小业占全国企业总量的94%,但其从银行得到的贷款却仅为整体份额的17.5%,并且,有95%的中小企业很难从银行贷到钱。在这种局面下,中小企业生存非常困难,很容易倒闭,平均寿命只有2.5年。为了生存下去,从银行贷不到钱的中小企业会很自然地转向民间借贷,即便是那些能贷到钱的中小企业,也要经常从民间借贷那里获得短期周转资金(俗称“过桥贷款”)。民间借贷的好处是放贷快、资金量大,甚至不需要抵押,打个借条就能拿到钱,坏处则是利率远远高于银行贷款。
破高利贷的困局:两种观点
严厉打击所有超过法定利率的民间借贷
这是一种很流行的观点,它符合大众朴素的道德观念,然而却解决不了问题。高利贷产生的基础是中小企业存在旺盛的融资需求,而现有银行体制无法满足这种需求,另外,国家又通过法律规定将民间借贷推到了不合法的境地。假如国家进一步打击民间借贷,利率就会进一步攀升,因为需求没有减少,而经营风险却加大了,最后的结果是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更加恶化。
民间借贷完全合法化
国家不再管制民间借贷的利率,让市场自由调节。更激进的主张则是,彻底开放银行业,让国有银行继续服务大企业,把中小企业这块留给民间的小银行做。
持这种观点的人一般是经济学者,他们经常以美国的银行体系作为例证:美国大约有8000家银行,其中有7000多家是服务中小企业的小银行,也都是民营的。这些经济学者认为,既然人家能搞得好,我们也能搞得好,市场规律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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