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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车税负超车价 豪车再征税?

helenjia.com
  2016年11月15日,媒体援引消息人士说法称,有关部门在考虑保留现有生产、进口环节征收消费税的基础上,对售价120万以上的汽车在零售环节加征10%的消费税。对豪车加征消费税的消息已不是第一次传出。市场上为何会流传此类说法?对豪车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有何实际意义?消费税改革的下一步又会怎么走?  

消费税改革不温不火 汽车经销商再放烟雾弹?

截止目前,除了新疆财政厅和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官网转载了上述媒体报道,官方尚未对该消息作出回复,消息的真实性无从考证。但消息中透露的一些细节,和之前官方对消费税改革的设想高度一致。 随着“营改增”的进行,作为地方主税种的营业税税收大幅减少,中国地方政府面临收入匮乏的局面。为解决这一问题,前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曾提出构建地方零售税作为地方主税种。因零售税与消费税高度重合,该构想并未成行。之后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提出 “383方案”,方案建议将消费税转移至零售环节征收,并将消费税改造为地方税种。消费税改变征收环节,由价内税转变成价外税成为消费税改革的主要方向。 相比于官方的不温不火,市场似乎更在意消费税征税环节的调整。2013年5月,豪车销量不景气的背景下,就有消息人士称官方将对售价在170万以上的豪车在零售环节征收奢侈税,后来有媒体质疑这只是汽车经销商放出的烟雾弹。此次传闻中,媒体援引的消息来源为全国工商联汽车经销商商会平行进口分会。  

改征价内税有助增强透明度 调节消费作用有限

与其他国家不同,中国的消费税的征收发生生产和批发环节,并非最终的消费环节。同时,中国的消费税属于价内税而非价外税。消费税包含在汽车的售价中,因此在购买汽车时,消费者可能并不完全清楚自己的真实税负。由于价内税并不能完全出发消费者的“税痛感”,中国当前消费税引导消费的效果往往会打上一个折扣。 以到岸价格为200万的排量为4L以上的某进口车为例,我们计算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的应缴金额。其中关税、消费税属于价内税。计算结果为:关税为50万,消费税为166万,而增值税为71万(具体过程见附注)。关税和消费税这两项税收就超过了车辆的到岸价格。如果消费税的征收环节改为价外,消费者明确税负再购买,或许内心的“税痛感”会更明显。因此,在汽车的零售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价外税),增加税收的“透明度”,在不考虑税负变动的情况下,可视为一种进步。 但从引导消费的角度来看,我们却要给“豪车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打一个问号。根据胡润百富发布的《2015-2016中国豪车品牌特性研究白皮书》,中国的豪车消费者对于价格这个要素并不敏感。反映在数据上,17%的中国富人在选择豪车时会考虑价格,而在欧洲这一比例为44%。同时数据显示,目前国内售价120万以上的在售车辆中95%以上是非国产车,销量有限。对消费引导作用的有限,加之众多豪车的大排量特性,消费税促进环境保护的作用也就自然很有限。

 

豪车并非消费税改革最佳突破口 税率设置仍不合理

2006年和2008年消费税政策调整,中国车辆消费税都采用了“大排量多负税,小排量少负税”的原则。而在香港,新购置车辆的“首次登记税”是以车辆的价格为划分税率等级的标准。对豪车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并以车辆价格为分界,这样在一个税收体系里,就出现了两种标准。让人产生疑惑的地方是,为何消息中的“官方”不选择直接在高排量汽车的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而是选择加入120万这一指标? 此外,汽车并非下一阶段消费税改革的最佳突破口。比对现有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和税率,笔者发现,当前消费税各税目的税率设置并不合理。2016年化妆品消费税改革前,化妆品的税率为30%,而调整后虽然普通化妆品不再征收消费税,但高档化妆品的税率也降到了15%。消费税率与消费等级的不对等在交通领域显得更为明显,乘用车消费税最高税率为40%,而消费等级上更高的游艇对应的税率仅为10%。而至今,私人飞机还没有纳入到消费税的税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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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13 12:28:12 转发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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